不过,也有网友质疑,为遏制滥办宴席的陋习,而采取“一刀切”式的简单粗暴做法是否合理,“居民委员会有没有权力干涉居民个人行动?” 基层如何更好推进移风易俗? 根据南川区不同居民委、村委会的通告,能办酒席的名目、申报程序均有明确规定。 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教授解志勇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从相关通知的表述看,很像是行政审批或者行政许可,而居民委员会是没有权力去设定许可、实施许可的。“要求酒楼在接待酒席预订时查看申报表更是有点莫名其妙。酒楼遵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依法经营就可以了,居民委员会无权去插手经营主体的合法经营活动。” 武汉大学社会学院教授、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员吕德文也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基层制定的一些提示、通知等规定,都不属于行政许可范畴,不可能强制要求群众去提前备案,这些要求也很难执行。 他进一步指出,基层干部在推进移风易俗、遏制滥办宴席等工作时,并非是在“没事找事”。现实中,一些群众也确实对不良风俗、滥办宴席等表达不满。但在实施过程中,有些基层干部为了快速见效而强行推进,不顾及具体的法律要求。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蔡乐渭也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居委会和村委会只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除非有法律的特别规定,它们并没有任何行政权力。这些案例说明,一些基层自治组织对自我性质、自我定位的认识也出现了偏差,他们不是执法机关,更不是行政权力的执行者。 民俗学专家、上海大学中文系教授黄景春告诉《中国新闻周刊》,长期以来,如何解决传统民俗与现代社会管理的矛盾是乡村治理的棘手问题。大操大办宴席等确实让民俗文化变味变质,但政府介入后,如何管理疏导、如何移风易俗,也确实不容易把握。“一些习俗变质为民间的不正之风,政府需要认真引导,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否则,如果仅依赖硬性的行政权力,粗暴制止,只会激化矛盾,也治标不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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