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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发布学前儿童学籍管理办法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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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安徽发布消息,教育部今日发布《全国学前儿童学籍管理办法(试行)》,旨在保障学前儿童受教育权益和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 当前,我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2%,基本普及;但受出生人口变化和城镇化等影响,需准确掌握幼儿信息以优化学前资源配置和财政补助。 《办法》规定四个方面:一是明确学籍功能定位,用于记录三周岁到入小学前儿童入园、转园等动态,适用依法举办幼儿园的儿童。二是建立学籍管理体制,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宏观指导、省级统筹、以县为主、幼儿园实施。三是规范学籍建立与变动流程,要求所有在园儿童必须建立学籍,一人一号终身不变,小学接续使用,实行“籍随人走”。四是强化保障措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需加强队伍建设和安全管理。 2—3岁在园幼儿信息参照此办法管理。专家指出,未建立学前学籍不影响小学入学,因小学属义务教育,入学后可参考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补建学籍,学前学籍与中小学系统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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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news.10jqka.com.cn/20251229/c673595394.s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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