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任南川区区纪委副书记介绍,89.5%的受访者认为人情消费太重。 这一现象始终存在。2018年,《重庆日报》再次报道称,在南川区大观镇金龙村,因为搞乡村旅游比较富裕,“泡酒”逐渐由民间习俗演变为攀比、斗富的平台。宴请的名目数不胜数。当地一经营农家乐的村民称,整个2016年,光是“泡酒”,自己就送了近2万元礼金,“你不参加,别人认为你不合群、不讲情义”。 有当地网友于2023年在“重庆网络问政平台”吐槽留言,南川区的酒席实在是太多了,找各种理由和借口办酒,希望政府能严格控制和管理一下。 事实上,这一问题并不只是南川区独有的。同一时期,重庆綦江区政协官网发布的一篇文章称,有区政协委员反映称,一个月收入才几千元的家庭,每月大大小小的酒席开销就有一两千元,多的上万元。有时一天还要参加好几处宴席,导致广大干部群众疲于应付、苦不堪言。有时为了回本,总要想方设法办酒席,从而陷入恶性循环。部分村委会居委会制定了《村规民约》,但有些民众为了逃避处罚,在酒店、餐馆等地方办酒席。有的甚至异地办酒席(比如綦江的跑到习水去办),导致约束困难。 今年1月,重庆市丰都县南天湖镇人民政府也发布《关于整治滥办酒席的通告》,称可以正常操办的宴请酒席包括三类:婚礼、丧事,以及非国家工作人员为家中70岁及以上老人操办的旬酒。 通告对这些酒席也规定了申报程序。还进一步明确,操办以祝寿、乔迁、升学、满月、周岁、订婚、开业、店庆、参军等为名目,且以敛财为目的的各种宴请酒席,均属滥办酒席。以举办家宴名义,但邀请至亲(夫妻三代以内直系亲属)以外的人员参与并有收受礼金行为的,视为滥办酒席。操办人不听劝阻执意举办的,严格按《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兑现惩戒措施,并按《条例》有关规定纳入不文明行为记录,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行政或司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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