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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一清代文物合院618元起拍,此前已流拍两次 |
> 财经点击 > 正文 扬州一清代文物合院618元起拍,此前已流拍两次 2025-05-27 11:17:31 来源:大皖新闻 大皖新闻消息,近日,江苏省扬州市一栋清代合院的网络拍卖活动引发广泛关注。相关拍卖信息显示,该合院为江苏省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 ![]() 扬州一清代合院618元起拍 大皖新闻记者在网络拍卖平台注意到,此次拍卖的房屋位于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教场西营33号,建筑面积为133.59平方米。平台信息显示,拍卖将于6月15日开始,起拍价618元,保证金为15万元,加价幅度2万元,截至发稿,还未有人报名参与。 ![]() 西营33号民居内部 据了解,西营33号民居是清代扬州地区的历史见证,展现了当时的建筑风格、文化内涵和地域特色。其建筑艺术融合了江南民居的精美与扬州独特的文化元素,具有很高的文化价值。 值得一提的是,在同一拍卖平台上,西营33号民居于2025年4月2日和5月6日两次流拍。其中4月2日的拍卖上,该栋建筑以540.13万元的价格被拍下,但因竞拍人悔拍致拍卖无效。5月6日的拍卖起拍价为328.33万元,因无人出价而流拍。 ![]() 今年4月该栋建筑因竞买人悔拍而流拍 5月27日上午,该场拍卖机构的相关负责人李经理向大皖新闻记者介绍,这栋清代合院属个人所有,此前竞拍人悔拍原因为资金准备不足,“这栋房屋的交易跟普通房屋不同,做按揭贷款的话贷不了多少钱,但是抵押贷款可以贷三百万左右,之前五百多万拍下来的那个人已经规划好了装修方案,但由于无法按揭还款,竞拍人悔拍并放弃了保证金。” 作为建设于清代的不可移动文物,该栋房屋是否可以流通于市场?李经理表示该场拍卖合法合规,“除了国外的人不能买,是可以用来交易的。” ![]() 数据库显示该栋建筑为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 27日上午,大皖新闻记者从江苏省文旅厅获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规定,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不得转让、抵押给外国人、外国组织或者国际组织;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转让、抵押或者改变用途的,应当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备案。 扬州市广陵区文旅局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他们也关注到该栋不可移动文物的拍卖信息,“该栋建筑确属私人所有,法律并未禁止对其交易或转让,但如想对房屋装修改造,需要尽量维持文物原状,并报县区级文物保护单位批准。” 原标题:扬州一清代文物合院618元起拍,此前已流拍两次 编辑:陈艳琦 责编:李奇 审核:阮鹏程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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