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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哥去世弟弟请假奔丧被辞,法院认定涉事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丧假仅限直系亲属」规定合理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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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假仅限直系亲属的规定,本身是合理的,大概是为了防止有人七大姑八大姨去世都跑来蹭假,因此丧假需要有界定范围。 在法律规定的丧假,通常指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在很多企业的规章里,确实都不算在带薪丧假范围。 ![]() 但在执行层面,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管理的核心是管人,而管人的核心是人性。 而问题中的经理不批丧假还不算大问题,不过他连事假也不给员工批,这个才是整个问题的关键。 很多底层管理者有一种通病,就是手里只要有一丁点权力,就一定要把它用到极致,以此来确认自己的存在感。 一个稍微有点脑子的管理者,面对下属亲哥病危这种大事,第一反应绝对不是翻请假制度,而是赶紧让人回去处理。 这时候你批的是假,收的是心。 千金买骨的道理都不懂,还带什么团队? 你这会儿给他开了绿灯,他回来后不就给你卖命了吗,相反,你在人家最脆弱、最无助的时候捅上一刀,这梁子就结下了。 这种管理者,脑子里大多数想着的都是服从和控制。 厨师一开始是先请丧假,被拒了,然后退一步说申请无薪假,最后实在不行了,告知一声直接走人。 工作是为了生活,为了家人,如果连给至亲送终都要被工作拦着,那这工作不要也罢。 其实无薪请假对公司来说,经济损失几乎为零,顶多就是厨房这几天忙一点,大家伙搭把手也就过去了,或者临时雇个厨师来顶一下。 但高经理不干,批不了、明天不用来了。 这不仅是蠢,更多的是坏,为了维护自己那点可笑的、不容置疑的权威,宁可把人逼走,让公司背上违法辞退的风险。 法院这次判决非常漂亮,用了一个词叫「公序良俗」,在中国的人情社会里,长兄如父,亲哥哥去世,如果不回去奔丧,那脊梁骨都要被戳断的。 养老中心做的本来就是关怀生命的生意,结果内部管理如此冷血,连员工亲人去世都不能容忍的公司,你指望它能对客户的老人有多好? 最后判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了7000多,依据是2023年4月入职,8月被辞,不满6个月,经济补偿按0.5个月工资算,2N赔偿金为1个月工资。 ![]() 劝各位当老板的清醒一点,公司制定规章制度,是用来约束庸人的,不是用来恶心能人的,更不是用来灭绝人性的。 手里有权的时候,请枪口抬高一寸,这不仅是积德,也是在给自己的职业生涯留后路。 毕竟,谁家还没个三灾六难的,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 如果一个普通管理者都能拿着鸡毛当令箭,用死抠条文来代替管理逻辑,这个团队就已经死了。 所以,这家养老院之后的生意大概率也就那样了。 对于那个厨师乔某来说,拿到的赔偿就是止损费, 早点拿钱走人,也算是一种解脱。 补充一点,那个经理让他写辞职信,也是个典型的坑。 ![]() 如果你傻乎乎地写了,就是个人原因辞职,维权很难,即使公司开除你,也一分钱赔偿都不用给。 职场上这种诱导性辞职非常多,千万别上当。 乔某没写,直接走了,公司发辞退信,理由是旷工,这才给了乔某反击的机会。 现实中,我们遇到这种烂事概率很大,只能说遇到这种没人性的公司和管理者,你唯一要做的就是保留证据,该要的钱别心软,然后早点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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