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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煮酒论史]血色神州——五代十国纪事(连载)[第178页] |
| 作者:总老师麦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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奸雄迟暮 十九 也许与这种心理上的煎熬有一定关系,据史书记载,王建自后梁开平五年(公元911年,那年王建64岁,已经比朱温去世时大4岁)起,就开始出现了老年性痴呆的初始症状,记忆减退,甚至会间歇性地出现神智错乱。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他的病情在缓慢的,但却是不可逆转的渐渐恶化。其实,关于王建晚年那一个个大失水准的决策,基本都是在他患病之后发生的。自然,有时候等他神智比较清醒的时候,又会感到后悔。 有一次,王建出行,途经夹城(前蜀宗室亲王们居住的高级小区,类似于唐代的十六宅)外,听见他的太子王宗衍正和一大帮亲王们在里面斗鸡、玩球,欢乐放纵的喧闹之声,纵然离得很远都能听得清清楚楚。这场景王建曾经很熟悉:这不就是唐僖宗李儇复生了吗? 王建心里一动,叹息说:“我历经百战才打下的江山,这帮小子真有能力守得住吗?”细细思索,王建感到有些后悔,觉得自己被貌似忠良的张格给骗了,开始对这位自己曾十分欣赏的名臣之后非常反感。同时,王建考虑是不是应该再更换一次继承人。 据王建观察,在自己的亲儿子中,好像就属信王王宗杰还比较不错,不像其他兄弟那么贪于享乐,还经常对国家时政提出改进意见,颇有可取之处。当初就应该选他才对吧? 但王建的意识已经是时而清醒时面糊涂,再加上宫内的徐氏姐妹、宦官首领唐文扆,宫外的宰相张格等人,已经围绕着王建身边编织起一张大网,使他的意志已经不再能够畅通无阻的施行。结果,王建刚刚露出打算改立王宗杰为太子的苗头,王宗杰就突然暴亡,死因不明! 王建感到震惊,为了平衡徐妃一党,他振作精神,下旨:召继刘知俊之后担任北面行营招讨使,因而手握重兵的兼中书令王宗弼回成都。不知道朋友们还记不记得王宗弼?他本名魏弘夫,曾背地里卖过义父王建的马,又当过顾彦晖的干儿子,那时他叫顾琛,所以算得上一位不折不扣的三姓那个啥。 王建认为,王宗弼“沉静有谋”,有一定能力,但又不是太有能力,有一定威望,又不是太有威望,暂时掌握着北方兵权,正好与控制京城禁军的徐妃一党相抗衡,所以可以托付大事。不过,我怀疑王建的记忆力真是不行了,已不大记得王宗弼当年当二五仔的那段光荣历史。而且几年后发生的事将证明,尽管过去了很多年,王宗弼从来也没有荒废过自己当二五仔的专业技能。 暂时而言,王宗弼的忠诚度还不是最要命的问题,要命的是:王建这一举动,极可能引起了徐妃一党的恐惧,迫使他们铤而走险。 据《通鉴》记载,王宗弼接旨后迅速回到成都,但却见不到王建,而且不只是他见不到,是大多数朝臣都不能晋见皇帝。此时前蜀的宦官首领,一直以来属于徐妃一党的内飞龙使唐文扆封住了宫门,宣称:王建病重,需要静养,因此不见群臣。不仅是王宗弼等三十多个重臣每天前往皇宫问安,都被唐文扆以王建有令为由给挡了回去,就连太子王宗衍都被阻拦见不到父皇。 《通鉴》上说,唐文扆这么做,是在等着王建断气,好举大事。王建对自己被隔离数天没有反应,那至少证明他的病危不是假的。而且已经可以确凿无疑肯定:大蜀皇帝的病情不会再有好转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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奸雄迟暮 二十 王建的病情为什么在这最关键的时刻突然恶化?原因有可能是中了毒。据《北梦琐言》记载,信王王宗杰的暴亡,使王建起了疑心,徐氏姐妹、唐文扆、张格等密商后,让宫中尚食在进献给王建的鸡肉馅烧饼中下了毒。 可问题是,王宗衍已经是太子,依法理将自然继位,徐妃一党还有什么大事好举?阻拦太子侍奉又是何意?从各种迹像看,徐妃一党在外部的大敌当前与内部的勾心斗角悄悄发生了分裂。徐氏姐妹或者对曾是她们主要同党的唐文扆的野心产生了怀疑,决计除之;或者是决定牺牲唐文扆来实现与王宗弼的妥协,以避免伤及王宗衍的继承权;再或者就是两者的合二为一。 再说仅仅控制住了宫中,并不能给日益孤立的唐文扆带来安全感,他还需要监控住大臣们的动向,于是他让同党,潘炕之子,内皇城使潘在迎负责帮他看着外朝。不料,潘在迎已经反水,秘密会见王宗弼,声称唐文扆将图谋不轨! 后梁贞明四年(公元918年)五月三日,王宗弼为首的一干大臣采取了强硬手段,他们聚众撞破宫门,冲进宫中,闯入王建的寝殿,强行进见病榻上的皇帝,弹劾唐文扆阴谋叛国。随后,王建下旨:贬唐文扆为眉州刺史,他留下的空缺由另一个宦官宋光嗣取代,一向依附唐文扆的翰林学士承旨王保晦被革职流放。 不过,这些旨意可能与之前唐文扆向群臣宣示的圣旨一样,都已不是王建的本意。按《十国春秋》的说法,群臣闯宫晋见皇帝这一天,王建似乎已经不能说话,他却发了一道书面遗诏给诸大臣的,主要内容是: “我遭逢乱世,以武力平定秦、蜀,幸得诸公的忠诚辅佐,才得以建国称号……太子虽然自幼就有贤德的品质,但依长幼排序本不当立,是诸公的一致请求于外,后妃们又对他偏爱于内,我不能违备众意,才立他为储君。你们今后要勉力辅佐他,不要毁了我一手创建的国家基业……如果今后太子表现不堪大任,可以将他放逐至别宫,但一定不要杀他。其余的王氏子弟,诸公可以择贤者而立。徐妃的兄弟可以给他们丰厚的俸禄,但不要让他们掌兵,以免给他们招来大祸……” 这道带有遗诏性质的文字,内容有些奇怪,如果站在王建的角度推想,那即使他对王宗衍有些不满意,但此时显然已经不可能再更换太子。为了国家权力的平稳过渡,王建就应该努力加强王宗衍继位的合法性,而不应该是削弱这种合法性。而这道诏书,简直就是在为将来权臣废掉王宗衍提供合法依据。这究竟真的出自王建的本意?还是王宗弼等勋臣们,与徐氏姐妹一党讨价还价后,相互妥协达成的合同?甚至我一直都有些怀疑,这个时候的王建是不是真的还活着?躺在宫中的那个人会不会只是一个替身? 按照正史记载,从徐妃一党中分裂出来的唐文扆一派被打倒,新的政治平衡大致建立之后,六月一日,前蜀高祖王建终于不必要再继续活下去,病逝于宫中,后追谥神武圣文孝德明惠皇帝,葬于成都郊外抚琴台(今已位于成都市区西北抚琴东路)。 在王建死去的第二天,太子王宗衍继位,为与兄弟相区别,去掉了“宗”字,改名王衍,是为前蜀后主。前蜀帝国从此结束了它并不长久,含金量也很有限的兴盛期,开始步履坚定地走向衰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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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网友罗锡文拍摄的王建永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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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陵中的王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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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门易嗣 一 说过了西南巴蜀、云南,咱们再来看看东南的吴国。后梁贞明元年(公元915年,大长和国伐蜀大败后的第二年),吴国的国王仍然是十八岁文弱少年的杨隆演,但谁都知道他其实不重要,重要的是站在他背后吴国实际主宰者徐温。徐温这一年已经五十三岁了,同所有处在他那个地位的大人物一样,他也得开始认真考虑并安排自己的接班人问题。 在家天下的时代,首脑人物的接班人通常都是从自己的儿子中选择。根据现有的记载,徐温共有一个养子(徐知诰)和六个亲子(徐知训、徐知询、徐知诲、徐知谏、徐知证、徐知谔)。徐知诰在诸子中年纪最长,能力也最强,平日表现得对义父徐温极为孝顺,胜过所有亲子,并在军、政两方面都已经有过实际工作经验,而且表现还不错。但是,无论徐知诰如何的“长”与“贤”,也改变不了他身上并未流淌着徐温血脉的现实,在自己还有一堆亲儿子的前提下,徐温不可能把他当作继承人的首选。 那么,处于候选人名单中最优先位置的,就要数徐温的长子徐知训了(徐知诰的心腹谋士宋齐丘私下曾称徐知训为“三郎”,可能在他之上还有过早夭的哥哥)。无奈让人遗憾的是:徐知训是一位能够充分满足普通人对官二代各种恶意想像的纨绔子弟,虽文不成武不就,却傲慢自大,盛气凌人。不过,徐知训至少在一个方面比王元膺强,总能在老父徐温面前扮演出一个乖儿子样,使得徐温对他的印象还不错,觉得别人的批评可能言过其实,自己这个儿子只要历练历练,还是可以担当大任的。 于是,在徐温安排下,人肉图章杨隆演下令:加封身兼镇海节度使、诸军都指挥使、两浙招讨使的徐温为齐国公,出镇与扬州仅一江之隔的润州(今江苏镇江),留他的儿子徐知训在扬州辅政。今后吴国,除特别重要的机要大事仍须派人渡征求徐温的意见外,平时的日常政务,改由徐知训负责。当然,徐知训毕竟年轻,为了防止自己不在时他压不住局面,徐温又给儿子留下一文一武两位很有份量的重臣。其中文的,是曾谋计除掉朱延寿、张颢的著名谋士严可求;武的,是朱温曾经的结拜二哥,百战猛将朱瑾。 这两位都是咱们的熟人了。严可求是徐温的第一号心腹,徐温自然对他非常信任;朱瑾说不上是徐温的心腹,但他是徐温给徐知训请的兵法老师,由老师来照顾学生,也是合情合理的。 至于徐知诰,徐温让他继续担任昇州(今江苏南京)防遏使兼楼船军使,仍十分重用,但与接班人无缘了(徐知诰受命坐镇昇州,可参看《霍丘之战》一节)。 自从受命坐镇昇州以来,徐知诰就很用心地经营自己这块领地,毕竟作为六朝国都的古建康城虽然早被当年的隋文帝杨坚给拆光了,但杨坚并无法改变这个地方虎踞龙蹯的险要,以及经济、交通方面的地缘优势。徐知诰认识到,只需假以时日,它仍有极大的机会翻身,超越扬州,重登东南第一都会的宝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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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门易嗣 二 于是,徐知诰花了数年时间,大规模营建昇州城,到了后梁贞明三年(公元917年,也就晋军与契丹大战于幽州的那一年),建城工程基本完工,重新定名为金陵府。由徐知诰重修的金陵,规模较之六朝时的建康台城扩大了不少,位置则稍稍南移,西、南两面依托秦淮河为屏障,东面在今龙蹯中路西侧,北面在今珠江路、广州路一线。地段好的地方就是不一样,崭新的城市城舍壮丽那不用说了,刚刚建成,便有大批商户纷至踏来,使它迅速繁华了起来。 徐温听说干儿子的金陵新城建好,自然也就找了个时间去视查一番,顺便慰劳勉励一下徐知诰。不想一番视查下来,徐温顿时就喜欢上了这座新城,是啊,比他现在住的润州强多了,他有点儿不想走了。 徐温的心腹陈彦谦看出徐温的心意,便建议说:要不咱们把镇海的总部搬到金陵来?徐温一听,正中下怀,便下令,他要和干儿子换换房子,他来昇州,调徐知诰去润州当团练使。 徐知诰接到义父的命令,心里又是失落,又是恐慌。 失落,大家都很好理解。毕竟自己起早贪黑辛辛苦苦大干特干了好几年,才刚刚把新房子盖起来,卧榻都还没捂热乎,突然就不是自己的了,这事儿放在谁身上也愉快不起来啊,即便这个人是一直扮演着大孝子的徐知诰。 恐慌,是因为义父给他安排新家在润州,那里距离扬州很近,换句话说,是距离他名义上的弟弟徐知训很近。正版官二代徐知训,很早就看着这个与自己并无血缘关系的山寨官二代徐知诰不顺眼了:就凭那个不知从哪块石头缝里蹦出来的野种,也配当我哥?其实不只是徐知训,徐家兄弟大多对抢了他们风头的名义大哥无好感,只有老四徐知谏和徐知诰关系不错。 以前有一次,徐知训请兄弟聚餐开Party,徐知诰或者是有事,或者是不想去享受免费的白眼,没有去。见徐知诰没来,徐知训的反应同王元膺类似,当着众兄弟的面就破口大骂道:“那个乞丐生的野种,敬酒都不吃,难道想吃剑!” 这句话很快就传到了徐知诰的耳中,他吃了一惊,他并不愿意得罪徐知训,毕竟人家才是徐温的亲儿子。在干爹就是最高仲裁者的前提下,你一个干儿子和人家亲儿子斗,那基本上是保输不赢的。 于是不久后,徐知训再次请客,徐知诰不敢再怠慢,纵然酒无好酒,宴无好宴,也得忍耐着前往。但他没有想到情况比他以为的更恶劣,徐知训竟是个言而有信的人,正打算在这次宴会中,把请大哥“吃剑”的承诺付诸实施,已伏下武士,准备动手。 眼看徐知训就有可能除掉父亲最能干的干儿子,徐家兄弟最大的潜在竞争者。这时,唯一和干哥哥关系好的徐知谏,却来客串了一把鸿门宴上项伯的角色,胳膊肘朝外拐,悄悄踩了徐知诰一脚,示意他快逃。徐知诰会意,学当年刘邦一样谎称上厕所,尿遁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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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门易嗣 三 徐知训发觉徐知诰逃席,更是大怒,取了一柄佩剑交给侍卫官刁彦能,命他追杀徐知诰,完事后提人头来见!不过刁彦能也另有想法,他追上了徐知诰,却没有动手,只是举剑向徐知诰示意,然后就掉转马头回去了,徐知诰这才算逃过一劫。刁彦能回去后向徐知训报告:徐知诰跑得太快,自己没追上。 想想这件往事,徐知诰至今仍心有余悸,因为面对徐知训的攻击甚至迫害,他只能躲闪防卫,不能主动还手,可千防万防,也难免有防不胜防的时候吧?如果说徐知训惹不起,那咱跑到昇州离得远些,也可以算是躲得起。可现在按义父的调合去距扬州极近的润州上任,那岂不是连躲都躲不了? 想了又想,徐知诰觉得还是不去润州的好,他便向徐温上了一道申请,请求将自己调往宣州任职,但很快又被徐温所否决。徐知诰见避无可避,不由得忧心忡忡,闷闷不乐。 正当徐知诰失魂落魄的时候,他手下一位谋士提醒了他一句:“这说不定是一件好事呢!” 说这话的人名叫宋齐丘,其籍贯有多种说法,但可以肯他的童年生活在江西,其父宋诚原是唐末江西霸主钟传的重臣,官居镇南节度副使。作为官二代的宋齐丘自幼好学,通晓权谋之术,据说曾梦见自己乘龙上天,因此颇为自负,认为自己将来定能建功立业,扬名史册! 然而没等宋齐丘有所表现,钟家就让吴国给灭了,宋家的家境由天上跌到了地下,穷困到连正常生活都难以维系。空有帝王术却无谋生技的宋齐丘被迫流落到秦淮河上,好在这位落魄的宋公子不知是不是很帅,还挺有女人缘,竟有一个姓魏的倡伎愿意倒贴养着他,勉强糊口。吃软饭时间不久,徐知诰到昇州任职,开始延揽四方宾客,打造从属于自己的小班子,宋齐丘终于等到了时来运转的日子。 有一天,徐知诰无事,到郊外闲游,宋齐丘乘机找了个门路,混进了他的随从圈子。一行人游至凤凰台(今南京城内西南隅,凤游寺一带),宋齐丘突赋诗一首言志: 养花如养贤,去草如去恶。 松竹无时衰,蒲柳先秋落。 徐知诰听出此诗有深意,便召宋齐丘独对。一番对话下来,徐知诰发这是一位奇才,大为赞赏。从那时起,宋齐丘就成徐知诰最重要的谋士,所有大事都要和他密商定夺,宛如刘备遇孔明,苻坚待景略。 宋齐丘提醒徐知诰:徐知训可并不仅仅与你有矛盾,实际上“三郎”那个公子哥对待身边人还是比较一视同仁的,只要在他欺负得到的火力范围之内,都难逃他的欺压打击,树敌极广!像徐知训那样,毫无底线地将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属下、同事,甚至是长辈、上级的痛苦以至恐惧之上,岂能持久?一旦出事,润州与扬州上隔了一条长江,能够以最快的速度去收拾残局,接管中央。这是上天赐给你的恩典啊!你应该感谢,而不是拒绝。 徐知诰听罢,恍然大悟,于是一改愁容,高高兴兴的前往润州上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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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沙百战穿金甲 2018-08-23 13:15:31 要说打击徐知诰,徐温的第一谋主严可求也是倒诰派啊! 徐知训为什么不会联合呢? 手里可打的牌很多,那时徐知诰相对孤立得很。大概是徐知训那臭德性,和严可求互相瞧不上吧。 ----------------------------- 其实,如果不是徐知训的情商低到令人发指的程度,朱瑾本来都应该是他得力的助手,是被他逼成敌人的。所谓: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 现在网上有些朋友有种高论:只要是在历史上留名的大人物,就一定是智商情商优于你我大众的精英人物,因为不是精英人物,就当不上大人物!所以大人物们不管做什么,全都是深谋远虑,即使失败了,那也只是客观条件太恶劣,无法成功,他们不可能做错云云。 其实历史上大人物产生的途径多种多样,其中固然有在激烈的生存竞争中杀出来的乱世英雄,但为数更多的,仅仅是由于有个好爸好妈,便天生高人一等的二世祖、N世祖,并非是什么优中选优。 像徐知训成为吴国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大人物,条件无非两项:一、他有个好爸爸;二、他在亲兄弟中出生的时间早。这两项筛选条件,没有一选能够保证胜出者的个人素质。当然,徐知训是失败了,但这是他过份糟糕造成的,只要他如你我大众一样,有个中人之资,不要过份嚣张,过份霸道,凭借着徐温给他留下的班底,完全可以让徐知诰一点儿机会都没有。 不然我们看看同期的王宗衍,论能力王建的大部份干儿子都比他强,但人家至少不狂妄,不到处树敌,就好端端的当上了前蜀皇帝,直到被外来的强敌所灭。这还是因为生处乱世,要是在太平时节,一个平庸的大人物行尸走肉般地混完一生,也并不罕见。 一个集团的内部斗争是始终存在的,但在大多数时候,并不像某些网友渲染的那么激烈,远没有那么强的淘汰力度。 |
| 关于徐知训,我不同意徐兄的说法。因为徐知训主持扬州政务时,并不是真正的接班,只是让他岗位实习而已,徐温还活着呢,这是在对儿子先扶上马,再送一程。所以只要他不自己作死,并没有太年轻威望不够就坐不稳之类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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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门易嗣 四 其实,自徐温离开扬州,徐知训身边没有了唯一能够管束他的人,他的表现就与宋齐丘对他的评语高度吻合,只是大家害怕遭到打击报复,谁也不敢向徐温检举揭发。何况向亲爹检举亲儿子,一听就没什么胜算,还是忍一忍吧。于是,徐温能够看到的报告,都是夸奖徐知训如何年少老成,治政有方,举朝赞誉,被大家尊称为“昌华相公”云云。 《新少林五祖》中的马大善人曾经曰过一句名言:“欺负人为快乐之本!”可惜知易行难,马大善人在电影里一没武功,二没官位,只是有几个钱,所以让理论联系实际的机会并不多。与之相比,可以担当马大善人精神导师的徐知训,其欺负人的条件就要优越的多了。虽然在扬州城中,名义上官爵地位比徐知训高的,还大有人在,但在实际上,这里所有人看见徐知训,都像森林的动物们看见走在老虎前面的那只狐狸,无不俯首听命,战战兢兢。 甚至离得远的,也不一定能幸免。比如有一次,徐知诰听说远在抚州(今江西临川)的威武节度使李德诚(原赵锽旧部,参见前文《江淮乱战》一节),家里养着数十名女伎,便马上派人通知李德诚:我要了,快给我送过来! 谁知不久后,李德诚竟敢不把美女们送来,只是派人带来一句道歉的话:“对不起,我家中的歌女现在年纪都很大了,很多已经生了孩子,没有资格侍奉贵人。等我重新找一些年轻漂亮的,再给公送来。” 徐知训马上勃然大怒,当即对着李德诚派来的使者破口大骂:“等我将来杀掉李德诚,连他的老婆也甭想跑掉!” 至于就在徐知训身边的人,那更是躲没处躲,藏没处藏。最让人吃惊的,是连吴国理论上的一把手,吴王杨隆演,竟然都沦为徐知训欺负取乐用的道具。 例如,同样作为时尚潮男,徐知训有一个和李存勖相同的爱好,酷爱唱戏。独乐乐自然不如众乐乐,所以徐知训唱戏,总喜欢强拉上软弱的君王一起上台表演。毫无疑问,每次演出,徐知训都是当仁不让的男一号,杨隆演一般负责扮演他的家奴。徐知训让高贵的吴王梳着古时小屁孩才梳的总角发型,拎着破帽,穿着破衣烂裳,跟在自己的屁股后面亦步亦趋。这样既能衬托出剧中男主角的高大伟岸,同时看着一位一国之君让他随心所欲地呼来喝去,又能带给主演徐知训无比充实的成就感。 这么一件有趣的大玩具,仅仅用来给自己配戏,当然是有点儿浪费了,徐知训决定要让杨隆演能够物尽其用,因此他不管去哪儿,经常拉这个名义上司作陪,史书上也因此记录下了不少徐知训虐玩杨隆演的事迹。 一次,这两位贵族少年去浊河泛舟游玩,游罢船只靠岸,杨隆演先上岸,徐知训不悦,马上就拿出弹弓,把吴王当成真人活动靶过一把CS游戏的瘾。 又有一次,徐知训召众人到扬州禅智寺赏花,突然借酒发疯,逮谁揍谁,谁也不敢还手。从游的大臣瑟瑟发抖,一旁的杨隆演甚至被吓得哭出声来。杨隆演有几个忠心的侍从实在看不下去了,乘徐知训不注意,扶着主君偷偷离席,上船逃走。徐知训得意洋洋地大发一通淫威后,突然注意到:他最大的那件玩具不见了!追,又没追上!于是,暴跳如雷的徐知训亲手操起铁锤,将几个仍留在现场的杨隆演的侍从活活打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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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门易嗣 五 不知道是因为主忧臣辱,还是徐知训的暴虐已经让很多人感到朝不保夕,在徐知诰被调任润州之前,已经有人发起过反抗。 梁贞明二年(公元916年)二月一天深夜,乘着徐温留给徐知训的武辅佐朱瑾有事去润州,杨隆演身边的禁军将领马谦、李球突然发难。他们强扶杨隆演登上城楼,召集后备库兵,欲进攻徐知训。别看没事时的徐知训威风八面,人畏吾吾不畏人,可一旦有事,他就谎了神,急命人去牵马,想弃城而逃。 关键时刻,徐温留给他的文辅佐严可求连忙制止他:“京城突发兵变,正是人心最慌乱的时候,此时你如果抛弃部众自己走人,那还忠于你的人也就群龙无首,大势将不可挽回!”然后,严可求一面让徐知训调集军队死守住王府总部,一面紧急通知朱瑾回援,做完这些事,严可求自己像个没事人似的回房睡觉,还故意把呼噜打得山响,以示镇静,徐知训一派的人心才稍得安定。 经过一夜对峙,第二天一早,朱瑾赶回扬州。他到双方交锋线上看了一眼,回头对徐知训说:“不用担心,这帮小子很容易对付!”然后,朱瑾跨上骏马,冲到阵前,挥动马鞭,指挥军队向兵变部队发起攻击。不愧是曾与朱温缠斗多年的结拜兄弟,朱瑾老将出马果然是一个顶俩,不,应该说是一个超俩,兵变部队迅速被朱瑾击溃,马球、李球二将被擒,随后被斩首,兵变平定。 这一次,如果不是有严可求的镇定,与朱瑾的武略,徐知训很可能被自己捅下的这个大篓子一炮打翻。只要是个正常人,都应该知道吸取教训,多少收敛一下自己的恶习,同时好好感谢人家严谋士和朱老师才对。但徐知训真不是个正常人,好了伤疤就忘了疼,一切照旧。当然,准确的说,他也没有全忘,还是记住了一些东西:哦,原来朱老师的马,和朱老师的马子一样,都让人心动! 朱瑾的马是有来头的。传说朱瑾投奔杨行密时,既恨结拜老三的翻脸无情,又感淮南老杨的知遇之恩,总想立奇以报。他最拿手的就是纵马驰骋,在战场上冲锋陷阵,但到了淮南,不再有李克用送马,而没有好马冲锋就减了威力,所以常怏怏不乐。 一天,朱瑾睡午觉,梦见有个白发白眉的老者对他说:“你想要的好马已经生了。”朱瑾惊醒,仆人来报:自家的母马刚刚生了一匹小马。朱瑾急忙奔至马棚,发现这刚出生的小马驹果然品相非凡,是难得一见的宝马良驹,不禁大喜。自古猛将爱宝马,朱瑾更是如骨科重症患者的腰间盘一般突出,自得这匹宝马后,踉宠儿子似的,冬天怕它冻着,养在厚厚的锦帐里,夏天怕它被蚊虫咬,养在薄纱制成的蚊帐内,更舍不得借给人骑了。 除了宝马,朱瑾也很有桃花运。他原先的妻子,就号称当时的绝色美女之一,只可惜南逃时不及带,已经让朱温给抢了去,后又进了尼姑庵。来到淮南后,朱瑾续娶了“三十六英雄”之一老将陶雅的女儿,年轻美丽的陶氏为妻,还纳了不少侧室,重新组建了一个大家庭,其中有一个爱妾,据说也长得姿容绝世。 朱老师太不像话了,又有这么好的马,又有这么多艳丽的师娘,着实让咱们的徐同学没法淡定读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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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赫连天: 2018-08-29 12:23:05 评论 评论 总老师麦加:朱瑾取节镇的年龄只有二十来岁,明显比朱温小十来岁,何以会被认做二哥? wwwwww8088: 黑名单 举报 2018-08-29 13:48:58 评论 百度来的,好像朱温比朱瑾大 朱温(852年12月9日—912年7月18日) 朱瑾(867年-918年) --------------------------------------------------- 既然有人提出来,那我就和朋友们解释一下,本文中称朱瑾为朱温的“结拜二哥”的原因。 朱温与朱瑄、朱瑾兄弟义结金兰,是在秦宗权大举进攻朱温,朱氏兄弟仗义相救时发生的。在那种情况下组成的虚拟亲属关系,年纪大小不再是最主要因素,谁有求于谁才是最关键的。要不然之后也就不会有“孝子”敬瑭,和比他小十一岁的“慈父”德光之间的故事了。 《通鉴》上对朱氏三人结拜兄弟一事的直接记载非常简略,只有一个短句:“全忠深德朱瑄,兄事之。”仅从这句话,只能证明朱温因为感激朱瑄,尊其为义兄,尚看不出朱瑾在里面是什么身份,不过不要急,真正的铁证来自十年后的另一件事。 那时,朱温终于攻占兖州,朱瑾南逃投奔杨行密,但他以美貌著称的妻子被朱温俘虏。朱温在享受一番后,有心将其收为小老婆,便带她回去见张夫人。张夫人当朱温的面,对朱瑾的妻子说了一段话: “兖、郓与司空同姓,约为兄弟,以小故恨望,起兵相攻,使吾姒辱於此。他日汴州失守,吾亦如吾姒之今日乎!” 这段文中提到兖(朱瑾)、郓(朱瑄)与司空(朱温)都一道“约为兄弟”,证明当年的结拜中是有朱瑾的。另外请注意:张夫人在这段话中称朱瑾之妻为“吾姒(读音‘四’)”,在古汉语中,兄之妻才称作“姒”,弟之妻当称作“娣”。 由此可知,当年朱温为讨好朱氏兄弟,不但与他们义结金兰,对朱瑄“以兄事之”(朱瑄生年不可考,不知他和朱温究竟谁年长)不说了,甚至还将比自己小足足十五岁的朱瑾认作哥,实在是为将来石敬瑭的认爹壮举带了一个好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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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门易嗣 六 徐同学于是做出一个在他看来非常合理的要求:希望朱老师能把宝马和师娘送给他,香车与美女,自古就是搭配。不成想,朱老师跟那个李德诚一个德性,也是个吝啬鬼,无视他是徐温的大公子,竟然不肯把他想要东西乖乖奉上。 奇了怪了,难道我想要的东西还有弄不到手的?徐知训就不信那个邪,一天,不知什么原因,朱瑾让他的爱妾去徐知训家问安,徐知训立即将心动化为行动,把小师娘给强暴了! 稍后,爱妾回家哭诉,朱瑾得知自己竟戴上了学生馈赠的绿帽,也禁不住大怒,开始有反徐家的想法。但没等朱老师有所动作,先动手的却是徐同学。 在自己身体力行,做了如此明确的行动指示之后,朱老师仍然不肯把自己想要的东西送来,徐知训决定:干脆把朱老师做掉算了!徐知训花钱雇佣了几个武林高手,让他们乘夜潜入朱府,去刺杀朱瑾。 如果是在一般的武侠小说里,武林高手都是美式超级英雄般的存在,他们进皇宫大内,都和美女逛商场一样轻松惬意,更别说一个小小的将军府了,到那里去割颗人头还不有如刷卡购物般容易?奈何徐知训和他雇佣的武林高手都没有生活在武侠世界,百战余生,雄武绝伦的朱瑾更不是好惹的,这些刺客去一个死一个,去一对死一双,尸体全被朱瑾秘密埋在了自家的后花园里当肥料!今后朱家花园可以去当倩女幽魂的取景地了。 徐知训发现自己派去的刺客全都人间蒸发,也有些吃惊,恐怕还是采用合法手段收拾朱老师更有效吧?徐知训便让杨隆演下令,在泗州(今安徽盱眙北)设立静淮镇,任命朱瑾为静淮节度使,先把他赶出扬州。至于赶出扬州之后,徐知训要如何给老师补刀,史书上没有写,在下也不好瞎猜。但作为当事人的朱瑾,显然对此有非常不好的预感,所以这员被逼到墙角的老将心一横,做出了一个要命的重要决定:罢了!大不了掉个脑袋碗大个疤!豁出去和这姓徐的小畜生拼了! 兵法毕竟讲究兵不厌诈,在拼命之前,兵法教师朱瑾先做出向学生低头的样子。徐知训设私宴给朱瑾饯行,朱瑾独自一人就陪着笑脸就去了,在酒席上对徐知训毕恭毕敬,点头哈腰,一幅“我知道错了”的表情,好象他才是犯了错的学生,上首坐的才是对他严加管教的老师。此情此景,让徐同学的虚荣心颇为满足:曾自称从小不知道什么叫害怕的朱老师,到底还是怕自己了! 第二天一早,朱瑾又奔徐府,要回请徐知训,但看门的没让他进去。朱瑾在门外等了大半天,又说好话又递红包,看门的才告诉他:“政事相公(徐知训)去白牡丹妓院了,尽兴而归之前谁也不能去打扰他。”朱瑾只好请看门的转达:自己即将远离,想再见相公一面,有厚礼馈赠。 |
| 徐知训就是先想杀朱谨,结果却被朱瑾反杀,最后因为被杀者后台太硬,原本的正当防卫者也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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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门易嗣 七 听说朱瑾离开前会有厚礼,被朱老师接二连三的谦卑姿态所迷惑,警惕性大大降低的徐知训,便带着数百名护卫,和幸灾乐祸的微笑来给老师送行。来到朱府,朱瑾已经摆下盛大的酒宴款待来宾,徐知训的随行人员入席,纵酒呼卢之声充斥着众人的耳膜,一切看上去都像常见的酒宴一样,比较热烈,也比较正常。唯一有点儿不和谐的,只是房廊下多了两匹可能是朱瑾刚买来的烈马,正桀骜不驯地相互冲着对方喘粗气。 外厅是给那些个粗陋下人吃饭的地方,怎能配得上徐大公子您这样的贵人?只见朱瑾陪着笑脸,殷勤地邀请徐知训进内室一同饮酒。徐知训没有起疑,昂然走进。 一进内室,徐知训大喜。原来,朱瑾将他最爱的那匹宝马牵了出来,“这马,今后就赠予郎君了。”这还不算完,朱瑾又让爱妾出来,给徐知训进献歌舞,并说:“如果郎君喜欢,酒宴完了就把她带回去吧!” 双喜临门,徐知训不禁大为得意,事实证明:世人都是弹簧,你越硬,他们就越软!这不,连一向有英雄之名的朱老师,都在自己的威压下变得识时务了!不过,徐大公子就没有想过,弹簧这东西,你压的越狠,回头它的反弹力就越大吗? 这时,内室外房廊下的那两匹烈马突然不知怎的挣开了缰绳,踢打嘶咬到一起,弄得外面极为吵闹,连酒宴的声音都被压制住。 内室内,朱瑾的妻子陶氏出来向徐知训叩头行礼:我家老爷今后都要仰仗三郎了。徐知训得意地回礼,就在他低头的一瞬间,朱瑾突然拿起手中的笏板,狠狠砸向徐知训的后脑!徐知训当然是应声倒地,紧接着,朱瑾原先伏下的卫士跃出,挥刀砍下了徐知训人头!整个谋杀一气呵成,外面徐知训带来的数百卫士因毫无察觉,也就根本来不及护卫。 朱瑾提着徐知训的人头出门,径直奔向吴王王府,徐知训的卫士们看见,吓得一哄而散,回去报信了。朱瑾没有理睬他们,径直奔至王府,拿出人头给吴王杨隆演看,并说:“我已经替大王除掉了这个大害!” 一看清楚这颗熟悉的死人头,懦弱的杨隆演被吓得魂飞魄散:老天爷,徐大公子死了!这可不是说着玩的!在当今整个吴国,还有谁能够抵挡徐温即将爆发的雷霆之怒? 杨隆演赶紧用衣服遮住脸,转身就逃,一边逃还一边喊:“这是舅父(因杨行密原先的正妻是朱延寿的姐姐,杨隆演平日便学朱温叫王重荣舅父那样,将同样姓朱的朱瑾叫作舅父,实际上并无亲戚关系)你自己干的好事,你自己承担,我可什么也没看见!” 我不知道朱瑾之前是否有过扶持杨隆演,起兵讨伐徐温的计划。如果有的话,这个计划在这一刻已经化为了泡影。看着杨隆演逃去的方向,朱瑾气得大骂道:“你个婊子生的,干不成大事!” 没办法,朱瑾只得把徐知训的人头往柱子上一摔,拨剑往回冲。这时,扬州内城已经关闭,子城使翟虔等人正带兵从各涌来抓捕朱瑾。朱瑾见无法杀出王府大门,转身奔向后院,再从后院翻墙逃走。但他毕竟已经是五十多数的人了,身手不如年轻时那么敏捷,翻墙落地时没站稳,一下摔伤脚踝。眼见追兵逼近,自己已经逃不掉了,朱瑾回头对他们说:“我为千万人铲除大害,所有后果愿一身担当!”言罢,挥剑自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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